Page 312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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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,亦依色根,即現行識。此不定故,有此二俱有依。  ,我此六識而能遍執有色根身?因既無不定,故知第八亦依色根。  定。為如電等,非遍依故,眼等六識不能執受有色根身,為如所許第八識性非遍依故  執受。若不爾者,各別依故,即無同喻。  ,何得以此因為比量?

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第八現起,定恒依一依,常與一識俱轉故,即第七識。此通三界,在有色  論:「是故藏識」至「亦依色根」。  第二、總結,歸申正義。  應云:六種轉識非能執受,非遍依故,如電光等。今取言非遍依因,故與此為不  如前十證,第四有證,彼論雖言各別依故,不能執受,即是顯彼非遍依故,不能  述曰:謂彼論以各別依故,六種轉識非能執受,五識不成。然第六識不別依色根  論:或所立因有不定失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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