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9 - 唯識藏_30
P. 319
。雖或不同境,由六有方生,如定中聞聲等,此亦同緣故,不見無意識時,五識獨起 根、六、七、八識。以五根為依,如《大論》、《對法》第一等非一。 ;二、解第六;三、解第七;四、解第八。此即初也。眼等五識,有四所依,謂五色 依義通故;有依非所依,所依義局故。 文宜。假說所依為依,依為所依,非謂依、所依互得相因。今思審者,所依可說依,
亦有誠證,如《解深密》、七十六等說,五識起時,必有一分別意識,如前數引 以六、七、八為所依,出何典記? 述曰:下解具依多少。於中有二:初解識依,後解心所。初中復四:一、解五識 論:「由此五識」至「六、七、八識」。 既爾,幾識有此俱有所依? 述曰:此解相違。如次前引「所依為依」,皆是隨宜假說:一、隨情宜;二、隨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
8
1
1
3
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