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8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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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說十」,非所餘法。二十二等雖簡他法,非所遍義。故論三文,亦無違理。  簡根本。「解通麤細」,簡忿等十。「二性」,簡別無慚、無愧。通後二義,言遍。  知。取五別境染分為隨,成二十二。  此六法皆能遍故,名遍染心,非一切染者,六皆能遍。  一、解通麤細;二、通二性;三、通障定惠。二十隨惑之言雖復簡他,非所遍義。即  通障。今說行相相順相翻,二俱麤障,彼即不爾。

              論:「然此意俱」至「并別境惠」。  述曰:解十遍文。「二十二」者,邪欲、勝解,明攝在中,亦簡不定。「隨」,  論:「依二十二」至「非互相違」。  已知說六,十遍者何?  十隨惑者,放逸、掉舉、惛沈、不信、懈怠、邪欲、邪勝解、邪念、散亂、不正  其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忘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念、散亂、惡惠,於染位中,遍此三義,故言遍也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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