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3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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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,但親撥無彼類名故,如他界緣惑,皆緣名生,緣自心相。故染心時,定有此二。 無始曾得之境界也。或撥無滅諦等,撥先曾受所聞之境種類名故,非撥彼體,親不證 滅道,起邪見等,或聞未來有殊勝樂,如天上樂等,皆先聞名,而起邪見及貪等,故 類,發起忘念及邪簡擇,故有忘念及不正知。失正念故,邪簡擇故,起染汙心。如緣 如善心等。以忘念、惡
問曰︰染心皆有惠,五識應有執,以有惠故。 述曰:起諸煩惱者,要緣先時曾受之境。諸已得者,或雖未曾受,是曾受之境種 論:「要緣曾受」至「諸煩惱故」。 如何要有忘念等三? 述曰:下立理也。忘念、散亂、惡惠三法若無,心必不能起諸煩惱,無此三故, 論:「忘念、散亂」至「起諸煩惱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
① 底本無「惡」,今依據前文補上。
① 惠是癡等攝,散亂別有,故遍染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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