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、第二師說。互有無者,此略說之,餘如上說,應可知也。
述曰:此第三師說,有十遍。文段准前。此標宗也。 論:「有義:復說」至「染心相應」。 述曰:無別境欲及勝解二,及染汙中邪欲、勝解、忿等前十二,并不定四,如前 論:無餘心所,如上應知。 述曰:下顯無也。此與惛沈性相違故,不可雙起。 論:無掉舉者,此相違故。 述曰:無明重故,內迷執故,不外追故,故有惛沈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
② 「忘」,底本作「志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忘」。 ① 「簡」,底本作「問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簡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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