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8 - 唯識藏_30
P. 398
遍行故,故染汙心要定有欲。於所受境要必印持,印持事相,無染心起不印持者。既 若於境界不樂合離及不印持,即無煩惱,無煩惱時,可無邪欲及邪勝解,由此二種非 或起貪,後或起恚。若是不愛不憎之境,有處中欲,即是不合不離之欲,此中所攝。 有忘念、惡惠、散亂三種,同第二說。加欲、勝解,故偏簡也。
又未有於境不樂合離起煩惱者,邪見緣滅,亦是離欲,戒、見取等,即是合欲。 述曰:不問何世、有為、無為,法順己者,要樂合故;法違己者,要樂離故。先 論:「於所受境」至「諸煩惱故」。 有何所以? 述曰:下立理也。若無邪欲、勝解,必不起煩惱。此即總言染心有也。 論:「若無邪欲」至「起諸煩惱」。 述曰:下引證也。五十八卷說,有惛、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五種,即同初師; 論:「《瑜伽論》說」至「三界繫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
8
9
9
2
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