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難陀論師等,作如是解。文中易解,無勞解釋。 。初中有二︰初出不退體,後辨捨。由五因故,證入地菩薩亦捨此識名。此第一因。 論:能一行中起諸行故, 述曰:此第三因。二障名重,以猛利故。 論:已斷分別二重障故, 述曰:此第二因。二智即是正體、後得。 論:已得二種殊勝智故, 述曰:下文有六︰一、正釋;二、破;三、救;四、徵;五、會;六、難申正義 論:「有義:初地」至「所顯理故」。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末 ① 「畢竟」,底本作「竟畢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畢竟」。 5 7 7 9 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