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6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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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際故,說諸法常;無後際故,說諸法斷。今說二因在過去,有過去世,因業而生, 論》亦言三際,如《瑜伽》等。今三世者,此翻譯人意也。 二在過去,五現在;三現在,二未來等。彼經之釋,世親所造。世親所造《十二因緣 與《瑜伽》等同,但言三際,謂從初際,中際緣起;從中際,後際緣起。非謂三世︰ 。時分緣起,決定如是。 三世,別身造業,別身潤業故。不同小乘二因過去,五果現在;三因現在,二果未來 愛、取、有三在現在,生、老死二在未來世,即十二支通三世有。即十二支或二世、 十因。即是二世十二緣起,亦可言三世,一往二世不定,故可三世。若前七在過去,
小乘答曰︰謂有外道撥無過未,說法自然、常我等生。愚三際故,說有緣起;無 問小乘曰︰何勞三世二重因果? 述曰:十因二果但是一重,因一果一故,非如小乘二世因二世果,二重因果也。 論:「如是十二」至「便致無窮」。 《十地論》第八卷,十二緣生乃至經三世緣起同小乘者,此翻譯謬。今勘梵本,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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