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3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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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說,信等六根,此通修斷及與不斷。而緣此縛、此位起縛,皆修道斷故。  ,皆大有妨。  餘九所有染分入隨煩惱等中,皆體非漏,假立漏名。不爾,便無縛相應法、邪作意等  體皆可斷故;若非可斷者,五見便非漏體,亦非縛體。如是乃至不正知等,亦准此問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問︰見道煩惱豈不緣之?  述曰:依前離縛斷,故《瑜伽》六十六說,諸有漏善、無覆無記唯修所斷。五十  論:「依離縛斷」至「唯修所斷」。  述曰:「依」者,因也,所依處也。因依無故,果必不起;果依無故,因亦不生。  論:「二、不生故  答︰遍行、別境中,是見體者是縛,非見者非,見是能執故。由此,此十除惠,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末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故」,底本作「斷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故」。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」至「令永不起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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