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6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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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,及所除中一。此中別解︰其憂、喜受同苦、樂說。此生支位寬,故有樂、捨。 如前理說,老死多起憂、悲等苦故。《大論》第十但云樂、捨除二,與餘俱行。若苦 非謂第八主捨亦無。十二支中,十一支苦受俱,如前加老死,但除於受,非自體俱。 俱」,非謂世並名為俱,故受不與受俱也。及除老死,老死位中多分無樂及客捨故, 受不與受相應」,是自體故,此約一識,若依多識,得俱起故。此中所辨,相應名「 通作論。「不還,欲界一切,色、無色不定;阿羅漢,一切已斷。」正與此同。 者。」雖有七生,於色、無色及第八有皆不更受,然有預流作不還已,後生彼故,今
述曰:十四、三苦分別門。十一少分,壞苦所攝,十二支中,除老死一。老死位 論:「十一少分」至「故不說之」。 述曰:十三、三受俱門。依當起位十支,與樂受、捨受俱,除受支及老死支。「 論:「十樂、捨俱」至「非受俱故」。 此中斷義,至下自知。此門兼解果斷分齊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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