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非分位故。彼論以無明為首,例餘應亦爾故。彼且以無明作法,此偏會之。 氣說。無明俱故,假說無明,實是行種,非實無明。無明既爾,餘支准知。此依別體 瑜伽》等不說業為識支因緣,准此。 鄰支體為論,識等未潤故,識等五種望生等,非因緣。此即《緣起》、《十地》、《
述曰:此會違文。《集論》第四「無明望行有因緣」者,依於無明俱時之思業習 論:「而《集論》說」至「實是行種」。 述曰:除此三外,餘非因緣,不辨體生故。 論:餘支相望,無因緣義。 述曰:如《對法》說識支是業種者,行望於識亦為因緣,現行行望行種,識支故。 論:「若說識支」至「亦作因緣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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