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0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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亦不得。餘因不得,義可知也。然依處寬狹,如前可知。此唯增上緣得。  理知。然依依處有寬狹,如前。餘不得可知。因緣、增上二種,四緣中居初、後故。  中依處得有別者,如前已說。此四緣中,增上緣得,大乘報因非因緣故。  果。觀待唯望士夫為因,故不取也。若望法為因即取,有十因中六因也。餘可知。此

                 述曰:離繫果,五因得。以望士夫為觀待故,不說得之;以望清淨有為牽引故,  論:「若離繫果」至「增上緣得」。  述曰:等流果,七因得,如文。此中,若種望現等是因緣,餘是增上緣,皆應如  論:「若等流果」至「初、後緣得」。  述曰:此中得果,隨文且釋,其理不盡,如《樞要》說。是十因中,五因得異熟  論:「如是即說」至「增上緣得」。  依處既示。次明十因、四緣多少得果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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