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4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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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為所緣緣。佛果識體緣一切法故,與染別也。 望染現為緣訖。 。或亦是此緣,現未為障故,障必不生故。此中但簡障礙現行令不生之緣故。此即種 緣,彼能障礙故。雖亦是增上緣、不相違因攝,然於生現分別中,非能不障,故非也 力,但不為障,如異識種子望異現行等:皆是增上緣。然簡無漏種與有漏現行為生等 第六有時緣者,彼與為緣。今簡爾所不為緣,故言「為所緣,於能緣者」,是簡略言。 及除自體分,不緣種故。然見分中,除五、七識,不緣種故,但與第八一切時見分,
述曰:然此總言,於見分中,通與一切見分為所緣緣,皆能緣種故,亦與自證分 論:生淨現行,應知亦爾。 述曰:謂有種子於現行法能助與力,如根種於識種,作意種於識等二;又雖無助 論:「若種於彼」至「是增上緣」。 述曰:謂要能緣種心心所法,種子方為彼所緣緣,除一切相分,相分不能緣故,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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