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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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非八所緣緣也。第八若有,七識必有,七但為八,定有增上緣,非所緣緣也。  定為本質,五、七不生故,雖非親所緣緣,然是疏所緣緣也。第八不託七識而生,故  質,生五識相分色等故,第七亦緣彼見分為境故,第六理通以相、見為境。若無第八  緣;所緣緣不定,下別辨之。  通故,必無等無間,唯自識相望,為此緣故。  識為主,同聚法故。即下言「聚」,皆如是知。且自八識聚相望,定有增上緣,此緣

              述曰:第七於餘前之六識,於初五識無此緣義,與一意識為所緣緣,意緣一切法  論:「第七於六」至「一切皆無」。  述曰:此謂第八於餘七識有所緣緣義,七於第八無此緣義。以第八相色等為其本  論:「八於七有」至「所杖質故」。  此即明簡定有無訖。於四緣中,二定無也,謂因緣、等無間;一緣定有,謂增上  述曰:第二子門:自身八識,隨一一八識相應法等見、相分等,總名自識聚,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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