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6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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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不簡何念能捨。此同《對法》十四說:「得勝無漏,亦捨劣法。如得果時,即捨於 。此現行識非餘有漏、劣無漏種依故,皆永棄捨。 無雜,非如因位七識等善淨而不純,本識純而不淨,今此第八,無漏相續,故名純淨 明故。或極圓,簡一切有學;極明,簡二乘無學。「純淨本識」者,淨者無漏,純者 「極圓」者,異前菩薩所依,未圓滿故;「極明」者,行相分明,異前菩薩智,彼不 法執一分故。「劣無漏種」,即十地中所生現行及此種類中、下品種。由金剛道轉。 性皆有捨義。 三、圓成實,此有二種︰一、劣法,亦所棄捨中攝;二、勝法,唯此不捨。故總言三
述曰:此種捨已,現行彼法亦永不生。由此道理,名捨生死法及劣法。此乃總言 論:「彼種捨已」至「生死劣法」。 述曰:「謂餘有漏」者,即二障。餘,謂有漏善、三無記法全、異熟生少分,除 論:「二、所棄捨」至「皆永棄捨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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