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0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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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據言說名,唯有漏也。  名,是通三性見、相分種,境從見說,亦名名也。  論》中第五十六說︰「順趣種種所緣境義,依言說名,分別種種所緣境義。」四蘊名  名,體非名也,名體是彼不相應行故。又如四蘊名名,體即是名,能顯義故。《瑜伽  此見分等,實非名言,如言說名,顯所詮法,此心、心所能顯所了境如彼故,名之為  說名言熏習;名言進退,攝句、字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述曰:隨二為緣,相分等中熏五蘊種,親辨體故。  論:「隨二名言」至「各別因緣」。  「了境」,心等之所了也。即通三界有漏、無漏,即攝一切有為法盡。《攝論》  述曰:即能了境心、心所法,即是一切七識見分等心,非相分心,不能顯境故。  論:「二、顯境名言」至「心、心所法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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