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1 - 唯識藏_32
P. 81
,可有差別,稍似分明。不爾,如何名五種子?五體即是一名色故,此唯異熟無記性 體寬狹不同。 支體。此論下云︰「此中識種,謂本識因。除後三因,餘因皆是名色種攝。」故此二 ,餘色,除受蘊全,除行蘊觸,除識蘊中本識、意根,餘想蘊全,三蘊少分,為名色 ,通取異熟及餘性故。 「或名色種總攝五因,於中隨勝立餘四種」,通取三性以為體也。若准此論及諸論等 論》第九云,受蘊、想蘊、行蘊、識蘊、十有色處、法處色等,皆名色支。此論下云 九十三說︰「又五色根,根依大種、根處大種所生諸色及餘諸名,皆名色攝。」《大 位及於生、老死位說,故言有現行,實皆無也。此唯無覆無記性攝。 胎,乃至說受亦有二種,謂境界受為愛緣等,皆准此知。此五體皆唯種子故,約當生
前體即是四蘊,名名;色蘊,名色。汎爾通釋,即體相濫。後解名色,五種各別 若約名色不相雜亂說此支者,即除六根、觸、受法種,皆名色攝。謂色蘊中除根 四、名色支者,有二種體︰一者、一切有漏五蘊皆是此體,通異熟、非異熟。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本
1
5
5
2
2
7
7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