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8 - 唯識藏_32
P. 88
。」故以無明為因,生福、不動。 福、不動行。」《緣起》亦云︰「又無知故,於非對治起對治想,造諸福行或不動行 同,不能繁引。 見故,相續不斷」等。又以前十二支中,《十地》上下皆同此論,文雖稍別,義意大 《十地》開之。又《對法》約老死無果終義,《十地》約死有果為論,故言「以不知 。死有二︰一、壞五陰身;二、以不見知故,而令相續不斷。」然《對法》合作法, 有情壽命變異,壞壽命故。」《十地》云︰「老有二︰一、令諸根熟;二、與死為因 、與行作因」,同前《對法》。 地經》云「無明有二︰一、緣中癡令眾生惑」,即前於有所知境等不了,疑也;「二 三際不如實了,起過未疑等;二、與行為緣,謂由彼力,令後有業得增長故。」《十
答︰《瑜伽》第十云︰「由不了知世俗苦故,起非福行;由不了達勝義苦故,起 問︰且如行中福、不動,以正簡擇力而起,何故仍說以無明為緣也? 餘乃至老死,《對法》二業云︰「一、數令有情時分變異,壞少盛故;二、數令 別業用者,《對法》云︰「無明有二業︰一、令有情於有愚癡,謂由彼覆故,於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本
1
5
5
3
3
4
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