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之種名能引也。 二支與生、老死為引因體,而前十支俱是因故,不可遠望二果為能引支,故但望近所 懸解,論所無者,隨文附出,即為四也。 述曰:「謂無明、行」者,出能引體。「能引識等五果種故」,釋能引名。雖此 論:「一、能引支」至「五果種故」。 第一能引中,初、正出體釋名;二、別重料簡。 述曰:自下乃至「老非定有,附死立支」以來,是此能所引門。論自有文,不假 論:然十二支略攝為四: 七、引生料簡諸論對釋者,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末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末 1 5 5 3 3 9 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