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種子識中通有行、識,故說行種以為識支,是能引攝。 論:識是名色依,非名色攝故。 何故識種不同《集論》名色所攝? 彼經說通能所引者,業種、識種俱名識故,各別義說,非定相違。 問︰《集論》可爾,《緣起經》上卷說此識支通能所引,此如何通? 述曰:二、會契經。 論:「經說識支」至「俱名識故」。 述曰:名色體寬,如前已說。 論:異熟識種,名色攝故。 若爾,識種何法所攝? 《集論》說識亦能引者,亦前二支為第三故,遂致「亦」言。識中業種名識支故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末 1 5 5 4 4 5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