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字述三義,下二字結所明名,即一「義」字貫通三處。 半明根,次半明世,次一頌明四諦,次一頌明三乘,次一頌明有無為。此即初也。上 初中合有七頌:初半明蘊,次半明界,次半明處,次半明緣起,次一頌明處非處,次
述曰:明善巧中,自下第三、明十法也。於中有二:初別明十法,後結修善巧。 論:頌曰:非一及總略,分段義名蘊。 述曰:先問蘊也。 論曰:且初蘊義云何,應知。 述曰:此正問也。即問其事,善巧所依,依蘊等法,修善巧故。 論曰:而未說此蘊等別義。 述曰:此牒前文所明之義,顯由未盡,故說「雖」言。
辯中邊論述記卷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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