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6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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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》云:「此中且說不共所依。」《對法》又云:「眼界者,謂眼曾現見色,及此種 何?謂四大種所造,眼識所依清淨色為體。乃至身根,身識所依淨色為體。」《唯識 種,謂五色根、六、七、八識,隨闕 識種。」 難,朋附彼執,復轉救言:異熟識中能感五識增上業種,名五色根,非作因緣,生五 無別眼等。種與色識常互為因,能熏與種遞為因故。」又復彼云:「有避前來所說過 論》頌,說云:「彼頌意言:異熟識上,能生眼等色識種子,名色功能,說為五根, 陀中言:識從自種生,似境相而轉,為成內外處,佛說彼為十。」乃至廣引《觀所緣 識》第四說:「眼等五識,無別眼等為俱有依,眼等五根即種子故。《二十唯識》伽 。此三皆是難陀師義。四、護法菩薩假為救言,取感五識增上業種,名為五
二、護法等正義,別有現行淨色為其五根。故《唯識》云:「五識俱依,定有四 出體性者,《唯識》第四略有二說:一、難陀師等說唯是種子,無別現行淨色五 今依大乘中,略有四釋。出體門中,當具顯示。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三
① 一種,必不轉故。」《對法》等云:「眼根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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