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8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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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」雖復迦耶是積聚所依義,翻為身者,體義相當,依唐言譯。  獨得身稱。梵云迦耶,此云積聚。故《瑜伽》云:「諸根所隨,周遍積集,故名為身  。故《瑜伽》中,通以勝義、世俗二義,俱名為舌。翻為舌者,義相當故,依唐言譯。  云:「能除飢羸,數發言論,表彰呼召,故名為舌。」然由世俗發言論者,是舌依處  ,故名為鼻。」翻為鼻者,體義相當,依唐言譯。  》云:「數數於此,聲至能聞,故名為耳。」翻為耳者,體用相當,依唐言譯。  。翻為眼者,體用相當,依唐言譯。  名為眼。」梵云斫芻,斫者,行義;芻者,盡義。謂能於境行盡見

              立通差別者,此中眼耳立之為通,餘三不立。夫言通者,離擁障義;加之神名,  此中,眼體即是其根,乃至身根,皆持業釋,皆有出生言、增上義故。  身者,積聚義、依止義。雖諸根大造並皆積集,身根為彼多法依止,積集其中,  舌者,能嘗、能吮、能除飢渴義。梵云時乞縛,此云能嘗、除飢渴。故《瑜伽》  鼻者,能嗅義。梵云揭邏拏,此云能嗅。故《瑜伽》云:「數由此故,能嗅於香  耳者,能聞之義。梵云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三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反  輸聿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縷多,此云能聞,如是我聞亦云戍縷多。故《瑜伽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諸色,故名行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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