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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品律儀;七、上品律儀;八、清淨律儀。若未正受,先作是心:『我當定受如是遠 一、能起律儀;二、攝受律儀;三、防護律儀;四、還引律儀;五、下品律儀;六、 。」此說身語遠前行思名為律儀,何必要是無表方名律儀?又彼卷說:「律儀有八: 伽》五十三云:「若遠離思與不律儀相違,由遠離增上力故,與五根俱行,說名律儀 。律儀名通,無表局故;非由名律儀,皆有無表故;律儀之與無表,義各別故。《瑜 行故,意業亦立有不律儀無表,何故百法不別說耶? 。仙人意嫌,說成意罰,縱成重罪,豈有無表?此亦不是,不律儀攝。若由律儀有百 發無表;意思內發,唯自表知,非最增猛,雖熏種子,非用倍增:故唯身語方有無表 即彼攝故。 意有無表,通善不善,非二無記。然意無表非是色性,不
若依此義,雖受十善,熏 有義:意表總教雖然,不見別文說有無表。發身語思,外彰最猛,熏種增上,可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三
① 十善種,雖有十類功能名為律儀戒,但七支說有無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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