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1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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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非故,得成此義。如是總名成食之相。  故,有希望者;有取故,有取者。」取謂取境,或是有取,有漏異名。以一一中,有  ,前三所資識能益根大者是;第四句,謂前三非食者是。由此四種各有四句。  。或有識而非食,謂非三所資識不能長根大者;或是食而非識,謂餘三食;第三句者  餘三食;或有是思亦是食,謂思與欲俱緣未來世益根大者;第  是。或有是思,而非是食,謂緣過去及現未世不能攝益諸根大者;或是食非是思,謂  觸攝益喜、樂二受及一分捨益根大等;或非是觸,而亦非食,謂段、思、識三非食者  或有是食,而非是觸,謂段、思、識三能長諸根大種者是;或有是觸,而亦是食,謂  、識三,隨其所應,四句亦爾。」  大種長養;或非段物,亦非是食,謂觸、思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故《對法論》第五卷言:「謂變壞故,有變壞者;有境界故,有境界者;有希望  欲令本義得明淨故,皆應分別。或有是觸,而非是食,謂順苦、憂、一分捨觸;
             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四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第」,底本作「等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第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四句者,謂餘三非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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