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4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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皆非。無漏無為皆破壞有故,有漏四方立食名。 說為食。餘心所法皆不及觸、思,觸遍諸心,順生三受,思能希望,造作之主,故餘 於四無能,不如觸、思,故亦不立。雖亦由愛追求四食,非近資長,業等亦爾,故不 定果三處名食,以本識得能資養故。其假法處色非食義亦成,無體用故,如不相應。 亦不然,豈要三識得,方名為食?但是後變時能資氣力,令識明盛,非要識得。故勝 義:不然,彼實三處非法處故,然有聖者定通力變令資益者,三識所得非法處故。此 亦不能資氣力強勝,故不立食。 益故。由於自根既無損益,他根亦無,故不立也。又色麤著,聲體虛疏,離根有用, 故不說之。以段食用,變壞時增,於色聲不爾。然五十七及《唯識》云色於變壞無損 。若資四法者,可立為食,彼無此
第五、諸門者,於中有五:一、三界;二、五趣;三、三性攝;四、因果別;五 何故受、想不名為食?受由觸資,方益於識,猶如氣力,故不立食。想用微昧, 勝定果色雖具五處,全非是食,然由聖力,三處可成食,如香積飯可為食故。有 何故五根及色、聲二非食攝也?五根亦能資五識身成明昧故,觀色聽聲亦長養故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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