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2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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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狹,果即寬也。 唯有漏、有為,唯色法也。若無記之觀待因,因體寬,果性狹;若無記即觀待者,因 所法 即因體唯無記,唯有為、有漏;果性通三性,唯有為,非無為,通有無漏,唯心、心 為觀待因。若依此義,外法無此句也。若依待所受有能受者,所受是因,是無記法, 以因顯形待水等,形等為因果故。若能受待能受者,即因果等,性亦同故,以俱受數 唯無記,唯有漏,唯有為,果通一切。風聲等是能詮者,何妨外法有即因耶? 有為。言無記即因者,若據內聲性是無記,名隨說因者,即有無記法即隨說因,因體 ,因中表故,顯果上實無記極成。因通有漏無漏,唯有為也;果體唯無記,唯有漏、 狹。言不相違者,若持業釋,因體狹,果體通一切;若依主釋,果狹因寬也。 。言相違因者,
其牽引、生起二因,唯得有無記法即因,以取外麥等種子假故也。言攝受因者, 言觀待者,於中有四句。若所受待所受者,即所待為因,能待為果,果因性等, 第三、無記法十因者,若取外法名無記法,唯得有無記之隨說因,因體可通三性
① 受數也。若待能受有所受者,因體有為,通有漏無漏,有三性;果性唯無記,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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