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7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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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散五無故。 所成慧,喜、憂、捨俱,色界地無,非五識故。修所成慧,樂、喜、捨俱,非散地法 苦、憂,樂、喜、捨俱;愁戚欲證,思慧相應,性非聞慧,非逼迫故,非憂根俱。思 ;在色界中,樂根相應。或五根俱,許聞慧類,在五識有,亦苦根俱。如實義者,除 前劣因,修令勝故;前生劣法非後勝因,由勢力劣,不能令後轉明淨故。 下劣,現在前時,不能令他勢力增勝,後生明淨,修慧不爾,故為他因。或後勝法為 成慧唯聞慧因,思所成慧為思慧因,修所成慧為三慧因。聞、思二慧不依定生,勢力 發用增,因義如前說。若由此起,熏修彼體,勢力增盛,後現在前,極明淨者,聞所 故。若據同類義別則不然,思非修因,修非思果,以異界故。依後義者,若令勢分熏 慧
答:皆等持相應,別境定數故。有義:聞、思非等引、等至俱,修慧可爾。聞、 四問:幾等持、等至及等引俱? 答:聞所成慧,四根相應,謂除苦根,在五識故;於上勝法愁戚欲證,憂根相應 三問:與幾根相應?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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