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0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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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識定非能觀。若論所觀,八識皆通因果二位,真識亦爾。 唯識觀,三智通真俗、理事二門,成事非真,唯觀俗識。此解依論,理或有真,但真 》又云審慮所緣,唯意識故。第七由他引,亦為此觀,通中後智。佛果通八識,能為 離欲是第六意識不共業故,通真俗、三智,餘不能起行、總緣觀理趣入真故。《瑜伽 識修道、八識修道:皆非正義,不可依據。若能觀識,因唯第六,《瑜伽》第一云能 ,亦非離染,第六俱有;薩婆多等,六識有染,離染唯第六;於大乘中,古德或說七 智差別名也。 足、五根、五力等,非菩薩正觀,故不別說。如是一切,雖異名說,皆是此中唯識境 皆通真俗。 ,在十地、佛地,因果位中,圓滿寂故。唯能觀非所觀,初唯加行智,後可通餘智, ,順為出世行故;四、無
第五、顯類差別者,其圓成真性識,若加行、後得觀,是共相非別相,以總緣遍 第四、何識為觀者,大眾部等,說六識有染,皆能離染;犢子部等,說五識非染 或名六現觀、七覺支、八聖道、九奢摩佗、十無學法、四念住、四正斷、四如意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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