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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。謂從眼色生於識觸,從此復生諸心所法,俱生受等名心所法,觸非心所。說識言 陀義言:說心所者,次第義故,說識言故,不離識故,無別有觸。次第義者,據生次 心所法前後而起的主張,像《順正理論》(卷一 、思三法)派。關於心、心所法的生起,不同有部的一時相應。他繼承譬喻者的心、 學者,對他們所持的理由,是會根本加以否認的。上座在經部中,是有心所(受、想 定中有意識者,三和合故,必應有觸。觸既定與受、想、思俱,如何有識而無心所?」 的。《成唯識論》(卷四)批評他說: 所的細心說。有心而沒有心所,這在有心必有所,無所就無心的學者,確是不易信受 可以知道上座的細心,是微細的第六意識。如《大乘成業論》說:
「如伽陀言:眼色二為緣,生諸心所法,識觸俱受想,諸行攝受因。上座釋此伽 以有心必有所,無所就無心的原則,評破滅定有心無所說,我想要是真正的經部 「若無心所,識亦應無,不見餘心離心所故。……此識應非相應法故,……若此 《攝大乘論》或《唯識論》,在說明識不離身的識是阿賴耶識時,都評破這無心 「有說此(滅定)有第六意識。……故此位中,唯餘意識,無諸心所。」
唯識學探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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