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0 - 唯識藏_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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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謂色等及由何了彼之識,此即義相與自相。了知境者,即隨順境相之識,是現義相  約義不同,安立為三。  相生,謂自相與境相。境相為所量,自相為能量,自證為量果。  現,即帶境相量度境義。如是此現相,既可說是所量,亦可說是能量。其自證分從二  能量)  (此說若以外境為所量時,其能現境相之心,體雖是自證、量果,然約能量度,亦是  所量,爾時現境相心即為能量。爾時彼心雖是自證,然以此自體義之現相,說為能量  決定境義。若時心具義境,爾時隨順彼心之自證即能了知樂不樂義。若時唯以外義為  。則作能量與量果,亦非全無差別而解也。)  如果隨因生,說持因形,如兒貌似父。  為量果。即量果之心,帶境相而生,具了證境之作用,即許為能量,亦非無作用。喻

                 或問︰如何知識有二相?曰︰由有了知境與了彼能知心。由此差別知覺有二相。  第三說︰以行相為所量,能取相為能量,能了知為量果。此三一體,非有別異。  第二說:以自證為量果,心之相分為所量,見分為能量。境不離心,即由心自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「由彼能量度」句,釋中作「由彼義量度」。此說由黑白等種種義相於心中  集量論略解卷第一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「亦非無作用」句,有本作「亦非無差別」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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