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5 - 唯識藏_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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亦能見故。   繫屬有二,謂相應與和合。此復如火與煙,及牛與角也。  說,如前破正理派具前、具餘之比量時所說之理,亦破此中所說之因果比量也。彼說  彼等皆從因生。」此敘外計。下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中且說,相應不成。「相應知無成」,即不知相應,唯由憶念無則不生之關係  初句「於因果破無」,釋中為「從因果無成」,信慧譯為「因果已破故」。此是  是為攝頌。
              集量論略解卷第二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有繫念,果等經未表,最後非能顯,無義餘亦成。  相違則非因,無繫非因覺,說從因生故,非說皆是因。  縱觀處與時,不能了知因,繫屬無別故,餘有故非二。  成能了所了。  相違亦有故。因餘總非因,別亦非有因,如餘則一切,  非由於少分,煙一切能了,火別成所了。合等亦如是,  於因果破無,相應知無成,具二故非異。火與煙相應,
                    (信慧譯為「非具,知成故」,謂非相應,以不知相應亦能成知故。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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