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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了解。一切皆是比量。」此即外計。下逐漸破。若如是計,說從一現量,不應道理 ,不如其義。為簡別故,轉趣後者。從現量之總中,由顯其未決定之別義,而生起差 屬有七種,彼等隨一現量義增上義。非現量決定成就之因,是為比量。因智少有不定 派之比量,且難以成立也。 亦能了解彼義故,則說此是此之能顯。謂意識了達為彼比量之因,都無意義,故勝論 顯。因之最後謂相應等,應非能顯,以異於因故。復次,「無義餘亦成」,以餘繫屬 了) 中說云因性、果性、變易性故,如是說云於有非是因故,說為無常性與常性之因 繫屬為比量之因,則果等應非比量之因,經應未說果等,唯是論中所說也。) 更非彼了達也。) 因也。
若謂如何非有,其所顯、能顯即因果事者,曰︰若許唯能顯為因者,則最後非能 ,非經所表。則由彼等中,果等隨一皆非有也。 若謂唯一繫屬是比量之因者,如是則唯是論中所說,果等經未表。
破數論派所說。諸數論者說︰「且從一繫屬現量增上成就者,是為比量。其繫 (外計因以了達為先,其憶念繫屬在因智之後,故比量之親因是念,非因智, 集量論略解卷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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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此說若唯以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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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諸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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