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1 - 唯識藏_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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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返。)  比度」,義尚不明,尚須研究。)  顯因義。若僅說常住見非所作,只說明二事同時有,不能表示因義。第一句「為非遮  如世間人將非所作性與常住性,顯示同時成立也。  以故?以彼亦為非遮比度,彼異法量式,異品同時說。謂彼亦只說於常住見非所作,  。如說彼如瓶,所作性故無常。  量式未說為因義故  。「捨能立所立」,謂彼量式中,無有所說能立、所立之因。「成單純比度」,以彼  。「別則同世間」,如是則如同世間  譬喻者,喻應為別有。若因言唯說宗法性,為成立因餘相故,當別說喻支。亦非如是  立性與因言,故為顯示因之餘相,故說喻言亦有意義。若如是者,成因繫屬故,說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若謂由異法宣說能立所立者,彼亦不然。以彼異法亦不能顯示能立所立之因。何  「彼等說喻時,但說諸同法」,謂世間人說譬喻時,唯顯示同法,如云所作性故  「非是離於因,別說於譬喻,為顯因義故,比度非無義」,謂三相因中,已說所
              集量論略解卷第四
                    如是此中,若離因義別說喻者,當唯說喻,如世間說。若謂雖未說因,然由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單純比度即與因無關係之喻。比度即喻之異名)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遮者,為遮常住與比度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所計量式)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意謂若說所立無處因定非有,則            之喻與因無繫也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此說為遮常喻,與頌文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唯顯比度所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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