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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曰︰彼亦有過。 ,以於異品亦容有故。若唯說異法唯無,於彼當成不共因。若俱說二喻,則過非有也 諸似因亦應成因。「俱說不成者」,設作是思,若唯說同法喻,由彼容有錯誤之時機 故,便成無窮。此諸喻亦不能遣其異品有,故信慧譯文較善。) 是所作性故無常,則是立瓶為無常,應更舉喻。其喻之無常,復應更舉喻,所說相同 不應理︰一、給有因之宗為喻;二、給唯所立宗為喻;三、給宗之差別為喻。如說瓶 應,亦與宗義不相繫屬,唯以無常為宗故。如是比度義皆不應理。 若謂比度所立差別,無常如瓶等者,如是則是說從衣等返之所作性,非與一切所立相 若謂是說如瓶等無常,非如虛空常,唯比度所立者,此則是顯從虛空等返之所作性。 如說如瓶所作性故無常,如是聲亦爾。此則成為說瓶是無
若謂因唯是宗法性故,喻應離因別有也。若爾,亦唯宗法是因,有誤亦應成,則 彼亦不然。彼中亦若宣說返者,或立所立因,或是彼差別,同說應無窮。
集量論略解卷第四
(上說三種立喻皆
若如是比度者,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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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信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