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4 - 唯識藏_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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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應說異品。若以義了知成立所立者,則說因與異品無則不生之繫屬,復何所為? 性,非能顯示因不錯亂。 勤勇所發。是故應說,是顯示因繫屬於宗。「亦非唯同法,顯示其俱行」,唯依無常 互所立破。若二俱有無則不生之繫屬者,如說勤勇所發故無常。如是亦應說,無常故 所顯示非譬喻故,唯以爾許,不能顯示無則不生故。復次,不應說彼等。何以故?非 。《論軌》中說︰「決定顯示彼等繫屬者,是為譬喻,如說瓶等。」此敘計。下破云︰ 等,未說繫屬故,非有繫比度。
「若義亦說餘」,若謂說諸勤勇所發,彼即無常,義勢亦說於常非有者,如是則 何為不顯示繫屬者?如云諸勤勇所發,彼即無常。如是言如瓶等,亦不應理。以 二、破異執,分三︰
應得非樂常。非唯一喻過,如前已宣說。 不取所立者,則應全非有。由彼成餘故,即由顯能立, 若義亦說餘,不應說異品。若異品顯示,無不生繫屬, 不應說彼等,非互所立破,亦非唯同法,顯示其俱行。 集量論略解卷第四
破《論軌》;
(無喻應為非喻。)
破正理派;
破勝論派。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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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《論軌》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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