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7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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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同品定有,異品遍無。二喻既足,故能正除相違、不定,相違、不定二相過故。相 定有,異品遍無,能正對治相違、不定。」由具顯二,故能顯示宗不離因,亦顯宗、 宗成?彼自答言:「若就正理應具說二,由是具足顯示所立不離其因。以具顯二同品 具說二方成能立,成所立宗,為如「所作」、「勤勇」二因但隨說一即成能立,所立 還非所樂。由此合離二等相例,咸為不可,是故但應合離同異如我所說。 ,電等無常如何勤發?此因亦於異品中有,還成不定。既以無常成立電等而是勤發, 為成立電等常住不樂之宗。又若以合類離,言諸無常者皆是勤發,瓶等無常可是勤發 常住者,空非勤發可是常住,電非勤發如何皆常?此因既於異品中有,即成不定,便 字。 若亦許爾,應成非本所諍之說
彼又問言:「為要具二譬喻言詞方成能立,為如其因但隨說一?」此問二喻為要 其「非樂」者,此不遍因,應別有成立不愛樂宗。謂若以離類合,言諸非勤發皆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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