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2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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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。至下當知。 結支,離因、喻無,故不別立,性殊勝故。於喻過中,無合倒合,過為增勝,故名似 能立,況餘法耶? 證者語,具床座等,方得立論,皆應名能立。立者智生,望他宗智,皆疏遠故,尚非 定宗途,以為方便言申宗致。《集量》破云,由汝父母,生汝身故,方能立論。又由 論。說「唯此」言,有簡別故。諸外道等立審察支,立敵皆於未立論前,先生審察問 性,與所立宗說為相應。 顯於此不相離性,故說喻言 位,與弟子等作其比量,悕他解生。 下必有火;二、言比量,聞師所說,比度而知。於此二量自生決定。他比處在師主之 比:一、自;二、他。自比處在弟子之位。此復有二:一、相比量,如見火相煙,知
古師所說八、四、三等為能立支,皆非親勝,所以不說,故說「等」言。其合、 釋餘遠離言:「除此更無其餘支分,由是遮遣餘審察支等及與合、結。」即是此 上之二句,如次別配。彼論自釋下二句言:「謂於所比顯宗法性,故說因言;為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
相離性,即是二喻。 順成、返顯宗、因不
;為顯所比,故說宗言。」故因三相宗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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