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9 - 唯識藏_38
P. 109

牒一。前者欲顯同品定有,餘二言遍。三相異故,別顯二因。今略結指,故唯牒一。  言「故」。不爾,便非釋宗所以。前略指法,由此略無。前指法中,指示二因,今唯  法,故能成前「聲無常」宗,名為因也。其「故」字者,前無今有,顯立因法,必須  立總結明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第三文也。牒前同喻後指法云,謂若有「所作」因,見有「無常」宗,猶  論:若是所作,見彼無常,如瓶等者,是隨同品言。  述曰:第二文也。牒前因後指法言,此中所作性者,是宗之法能立因言。由是宗  論:所作性故者,是宗法言。  牒前宗後指法言,如有成立聲是無常者,此是所諍立宗之言。  述曰:下別牒結。文勢有四,此初文也。  論:如說聲無常者,是立宗言。
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1
   104   105   106   107   108   109   110   111   112   113   1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