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4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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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定,亦四相違因耶? ,此成相違因,若無所違害。」 應思准,恐文繁雜,故略不說。然《理門論》攝此頌云:「邪證法有法,自性或差別 因。合三十六,一一有四,合計一百四十四種諸相違因,如不定中引《理門》說,皆 相,相違因故。今觀後三,皆彼第四,同品非有,異品有故,違所立故。 分。既許一因,通違四種,故知此四,非必相違。 皆為過失,違他非過。他比違他及共為失,違自非過,義同前說。此但說全,應詳一 違共。向三、四因,皆自比違自。他比違他等,皆應准知。諸自、共比,違共及自, 有他、自、共比,各三說有違他、自、共。四相違因,合三十六。論文所說,皆共比 自說一;違三有四,今略敘一;違四有一,今亦示法。自餘十種,皆如理思。此四亦
問:如前所說十四似因,設有兩俱不成,亦有不定及相違耶?如是乃至設有相違 此上所說,但是立敵兩俱不成四相違因,亦有隨一、猶預、所依餘三不成四相違 答:乍觀文勢,唯初一違是九句中第四、第六,具二因故。九句中二因,違法自 問:四於九句,何句所攝?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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