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9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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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依如正喻解,以顯於喻、因合方明。准此,即是雙離宗、因,合應返此。 因不有,依第五顯喻,由合故知因。」此意由依第五轉聲從所作生,故是無常。又由 不有,返顯無礙之所至處,定有常住宗義隨逐。故《理門》云:「說因宗所隨,宗無 能返顯有無礙處定有其常?不能令常無礙互相屬著,故為過也。 但云見彼有無常性,有質礙性,不以無常屬有礙性,即不能明無宗之處因定非有,何 離「無礙」因。將彼無常屬
合,即先合聲上無礙,欲令無礙常住定隨。離,即先離聲上常住,欲令無宗因定 述曰:此示法也。離者,不相屬著義。言諸無常者,即離「常」宗;見彼質礙, 論:謂說如瓶,見無常性,有質礙性。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
③ 「屬」,底本作「囑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屬」。 ② 「常有者,皆非必」,底本作「有皆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常有者,皆非必」。 ① 「有」,底本作「無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有」。
③ 著質礙,返顯無礙屬著常宗,故聲無礙定是其常。今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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