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9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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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依如正喻解,以顯於喻、因合方明。准此,即是雙離宗、因,合應返此。  因不有,依第五顯喻,由合故知因。」此意由依第五轉聲從所作生,故是無常。又由  不有,返顯無礙之所至處,定有常住宗義隨逐。故《理門》云:「說因宗所隨,宗無  能返顯有無礙處定有其常?不能令常無礙互相屬著,故為過也。  但云見彼有無常性,有質礙性,不以無常屬有礙性,即不能明無宗之處因定非有,何  離「無礙」因。將彼無常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,即先合聲上無礙,欲令無礙常住定隨。離,即先離聲上常住,欲令無宗因定  述曰:此示法也。離者,不相屬著義。言諸無常者,即離「常」宗;見彼質礙,  論:謂說如瓶,見無常性,有質礙性。
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
                   ③ 「屬」,底本作「囑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屬」。  ② 「常有者,皆非必」,底本作「有皆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常有者,皆非必」。  ① 「有」,底本作「無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有」。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 著質礙,返顯無礙屬著常宗,故聲無礙定是其常。今既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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