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8 - 唯識藏_38
P. 248
。彼計神我為能受者、知者等故。汝佛法中既不立我,何為量果?智即能量故。 大乘中即智為能量,復何為量果?或諸外道,執境為所量,諸智為能量,神我為量果 根為能量。彼以根見等,不許識見,故根為能量,依根所見起心及心所而為量果。汝 、無常等為所量,現、比量智為能量,何者為量果?或薩婆多等難,我以境為所量, 或前望生因果,此辯能了果。或除伏難。 」二字,如前應知。
論主答云:於二量中,即智名果。即者,不離之義。即用此量智,還為能量果。 謂有難云:如尺、秤等為能量,絹布等為所量,記數之智為量果。汝此二量,火 答:前明三相因所量智之果,此明了宗義能量智之果,能量、所量、量果別故。 問:前有正智生,了知有火及無常等,以明果訖,如何此處復明量果? 述曰:第四明量果也。 論:於二量中,即智名果,是證相故。如有作用而顯現 述曰:第四、結名。由藉三相因,比度知有火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
① 、無常等,故是名比量。「故是
② 故,亦名為量。
2
4
4
0
0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