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9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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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:「又於此中無別量果,即以此體,似義生故,似有用故,假說為量。」  分,或此相分,亦名為量,不離能量。如言唯識等,此順陳那三分義解。故《理門》  用,自證分能起,故云而顯現,故不同彼執直實取境。此自證分,亦名為量。亦彼見  。今者大乘依自證分,起此見分取境功能,及彼相分為境生識,是緣和合假,如有作  分相故。相謂行相、體相,非相分名相。  。或此中意,約三分明。能量見分,量果自證分。體不離用,即智名果,是能證彼見  是故量果亦名為量。或彼所量即於心現,不離心故,亦名為量。以境亦心,依二分解  於心上現,名為顯現。假說心之一分名為能量,故云如有作用,既於一心義分能所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有作用而顯現故者,簡異正量部。彼心取境,如日舒光,如鉗鉗物,親照執故  答云:夫言量果,能知於彼,即此量智親能明證彼二境相,所以名果。彼之境相  彼復問云:何故即智復名果耶?
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顯現」,底本作「現顯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顯現」。  ① 「火」,底本作「大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火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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