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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、名身和文身。《倫記》:「言論者,以音聲為性,言說是體,言音是相,言詞是  、尚論、諍論、毀謗論、順正論和教導論。  種學問稱為因明。  切關於論證底形式和事物,一切事物至終要歸到使宗能正確地建立起來底因,所以這  ,意義就較為廣泛了。因明命名底主旨,在以五分三支中最重要的因來表示及概括一  明就是關於因底學問。因底狹義的解釋,當指五分或三支中底因而言,至於因明底因  立與能破底一切論證底歷程便是因明。「明」在現代的術語上當譯為「學」,所以因  因明底解釋就夠了。  底,因為它也是曲解文句,失卻嚴密正確的理解。所以在諸說中只取出諸所有事即是

                 言論,是一切言說、言音和言詞。這三種有時解作論體、論相和論用,或解為句  這是論辯底一般形式,就是論中所用語言底體性。論底體性約有六種,所謂言論  ㈠  《地論》所說因略有七種,現在把裡頭底大義分述於下:  總而言之,《地論》底定義是對於一般所觀察底事物建立一種意見,其中關於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體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陳那以前中觀派與瑜伽派之因明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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