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2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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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處斷王事底人所住底地方;  者,辯論底處所即是證者所在之地。這樣的地方共有六種:  因明底法式上卻很少論列。  如諍論及毀謗論,當研究決擇使有情不被迷惑,但以後所論多為佛教底說明,在解釋  和捨棄諍論及毀謗論。《瑜伽論》底因明以順正與教導二論為基礎,對於惡說法律,  般論說底名稱,概括其它五種論,所謂分別,就是於諸論體中取出順正論及教導論,  諍論及毀謗論不真不實,故應捨棄。至於言論與尚論學者就應當隨時分別。言論為一  脫,是為教導論。  今得清淨知見,隨順正行與解脫,是為順正論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處所即辯論底場所。凡辯論分立者與敵者兩方面,而判斷兩方底勝負曲直必有證  ㈡  順正論與教導論為論體底正軌,令人獲得真實智慧,引生真實義利,故當修習。  教導有情修行及得真實智慧,於增上心學及增上慧學分別論說,令其覺悟乃至解  於善說法律中,為諸有情宣說正法,研究決擇,教授教誡,斷除有情所有疑惑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處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陳那以前中觀派與瑜伽派之因明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於大眾中;
            ⒊





              於賢哲者底面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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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於王家;
                ⒈


              於善解法義底沙
            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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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於執理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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