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8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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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與老法,老法與死法等,彼此底性質相似,故說無常時便知有苦,說苦時便知無常  同,但二者底青色或青體是相似的。  年在某處相見底某種花相似是。  因果相似底五種。  ,便隨著它說為同類底事例。同類,有相狀相似、自體相似、業用相似、法門相似與  ,對於其它事物底某性質與前立為標準底事物。所謂所有法,有幾分相似或展轉相似  法望所餘法,其相展轉,少分相似。」這意思是說以某件事物底一種特別性質為標準  來,在實例上是可以容許底。  為所作乃世間所共許及容易了解底事實,因為用了這個比況,使宗與因底關係連接起

                 法門相似,就是性質相似,如無常法與苦法,苦法與無我法,無我法與生法,生  業用相似,是作用相似。如毛筆與鋼筆等,體相不必相同,而作用則相同。  自體相似,是所見底事物形狀展轉相似,如青葉與青衣,形狀功用等等,雖然不  相狀相似,是現在所見事物與過去所見底相似,如今日所看見底花,與昨日或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⑷ 同類。         陳那以前中觀派與瑜伽派之因明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⑸ 異類。同類與異類,是喻底兩種引用法。論說:「同類者,謂隨所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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