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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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《理門論》陳那指彼天親論云:「故此多言,於《論式》等說名能立。」 中復二:初舉體,後釋義。此舉體也。總舉多法,方成能立。梵能立義,多言中說。 此不同。 。須識立境,方可申破。立已方破,故後明之。開合別明,體類同故。長行與頌,由 明之。能破似破,雖體即言,境無有異。能破之境,體即似立。似破之境,即真能立 。真量明決之智,似量闇疑之智,各有別故。若真能立,若能立具,皆能立故,先首 真似立故。立義成已,次方破他,故後方明能破似破。 即明似立。二真量後,明二似量。此之六門,由是能立及眷屬故,《理門》說上六名 具,能立所須。故能破前,先明二量。親疏能立,皆有真似,以自相明。故真立後,
言此中者,《理門》二解:一、起論端義;二、簡持義。凡發論端,汎詞標舉, 初解能立中,大文有三:初舉體釋義,次示相廣陳,後總結成前,簡擇同異。初 三云、真立似立,真量似量,各有別體。真立體即無過多言,似立體即有過多言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
① 「明」,底本作「用」,今依據金陵本改作「明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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