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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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》云:「此中,宗法唯取立論及敵論者決定同許,於同品中有、非有等亦復如是。 皆此過故。宗過不爾,言極簡之,兩許有體,便非是過,故於宗內獨言極成。然《理 等過,喻中所立、能立不成,此等過中已攝不極。兩俱等寬,從餘為稱。有體、無體 等攝非極,從寬為名,不名極。宗不成中無別攝,故說極成簡不極。因中兩俱、隨一 、喻成中無不成,無濫簡故不言極。成宗之中有不成,有濫簡故獨言極。四、因不成 簡須言極。因、喻之中自比言「許」,他比言「執」,而簡別之,故無不極。三、因 所簡故不說極。二、因、喻能立皆須極,無不極故不須簡。宗是所立非共成,為有所 成,獨於宗依致極成簡? 於理極究竟,能依宗性方是所諍,故言極成,而不言共。 極。又因明法有自比量及他比量能立能
答:有四義:一、宗依極成宗不極,為簡不極言極成。因、喻依體並須 問:宗依須兩許,言成簡不成,因、喻必共成,言極簡不極,何因因、喻不標極 答:自性、差別,乃是諸法至極成理。由彼不悟,能立立之。若言共成,非顯真 問:既兩共許,何故不名共成,而言極成?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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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成,無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