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1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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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成而無果故,但應取互相差別不相離性,有許不許,以為宗體  ;或以有法及法為宗,彼別非宗,合此二種宗所成故。此皆先共許,何得成宗?既立  即簡先古諸因明師但說有法為宗,以法成有法故;或但說法為宗,有法上法是所諍故  簡別色蘊,無我色蘊,非我色蘊。以此二種互相差別合之一處,不相離性方是其宗。  之二種,若體若義,互相差別。謂以色蘊簡別無我,色蘊無我,非受無我;及以無我  互相差別不相離性,以為宗體。如言色蘊無我,色蘊者,有法也;無我者,法也。此  成餘,故知此略。  」故知因、喻必須極成,但此論略。《唯識》亦言:「極成六識,隨一攝故。」如極

                    *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出宗體。差別者,謂以一切有法及法,互相差別。性者,體也。此取二中  論:差別性故,
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體」,底本作「禮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體」。  ① 「須」字下,底本有「極」,今依據卍續本刪去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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