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0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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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因唯是生因因,而非了因果。言、義二生因,為智生因果,為智了因因。言、義二 :得果分兩,約體成四,據類有三,望義為六。智了因唯是生因果,而非生因因。智 ,分言、義、智。體異便成立敵二智、義之與言。生、了各殊,別開六種。由此應言 邊,說所因時,義未成故。至後當知。 ,非是正釋宗之所以。親初建立,得此因名;喻疏後成,不得因稱。是故此因不名見 、比量及正教量,建立順益道理言論。」 名因。故《瑜伽》云:「辯因者,謂為成就所立宗義,依所引喻、同類、異類、現量 ;又建立義,能建立彼所立宗故;或順益義,由立此因,順益宗義,令宗義立,是故 隱義今顯。故正取二為因相體,兼餘無失。
辨差別者。雖依建立、順益等義,總得因名,有果不同,疏成生、了。各類有別 答:喻謂譬況,正云見邊,令所立義見其邊際,究竟圓滿,故名見邊。雖亦順益 問:喻既建成宗,亦能順益,何不名因? 次、釋名者。因者所由,釋所立宗義之所由也;或所以義,由此所以,所立義成 分別生、了雖成六因,正意唯取言生、智了。由言生故,敵證解生;由智了故,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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